常见问题> 船员考试

内河船员考试根据证书不同可以分为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考试、特殊培训考试、适任考试。海船船员考试分培训合格证考试和适任证书考试。考试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评估)。船员考试计划和考试成绩可以通过“中国海事局官网”或“幸福船员微信公众号”“中国船员”微信公众号查询。

提示 1:内河特殊培训合格证失效者,须重新参加相应的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和考试。吊销合格证者,如需重新办理合格证,应于合格证吊销之日起两年后重新参加相应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和考试。

提示 2:内河船员适任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适任考试任一科目不合格的,可以自初次适任考试通知书签发之日起 3 年内申请补考;逾期不能通过全部科目理论考试和实操操作考试的,所有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失效。合格的适任考试成绩自初次适任考试通知书签发之日起 5 年内有效。

提示 3:海船培训合格证失效者,在失效 1 年内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可以办理培训合格证的再有效。培训合格证失效 1 年及以上者应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对培训合格证失效办理再有效者,其再有效后培训合格证有效期自通过知识更新培训考核之日起算。

提示 4: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有科目或者项目不及格的,可以在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 3 年内申请 5 次补考。逾期不能通过全部适任考试的,所有适任考试成绩失效。适任考试成绩自全部理论考试和评估成绩均合格之日起 5 年内有效。理论考试和评估补考可以分别申请 5 次;每次补考,不论申请科目或者项目的数量,均视为 1 次补考。

什么情况下受到违法记分的船员要参加法规培训和考试?


船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每年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累计记分达到15分的,需要参加法规培训和考试。 船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及以上达到15分;或在连续2个记分周期内分别达到15分;或在连续2个记分周期内达到40分的,需参加法规培训和考试,考试内容除理论考试外,还包括船员适任能力考核。


考试通过后,经历什么过程,可申请到适任证书?

考试通过后,你需要按照如下流程申请签发适任证书:在成绩公布后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备船上见习计划(即见习开封);随后上船见习,并在《船上培训/见习记录簿》上如实记载;在完成船上见习后,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签发适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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