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8日起压载水D-2排放标准全面强制实施。
按照《国际海事组织文书实施规则》相关要求,牵头制定了《履行国际海事组织文书框架性安排》,现予发布。
相关意见请于2024年9月26日前反馈我局。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原规定办理。
航经以上区域附近的船舶,请注意航行安全!
2024 年 8 月 15 日起向全国推广应用。
自 2024年 8 月 15 日起在长三角水域实施创新海事服务支持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第二批举措。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
更好实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动新一轮老旧营运船舶更新换代,现将《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
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的重要情况,请及时向部水运局反映。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
提供 7×24 小时全天候不间断服务。
情节严重的,依法采取禁止船舶离港、公司附加审核、海事行政处罚等措施。
标志着船舶检验报告计划2.0(简称Sire 2.0)将于9月2日全面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