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4)》解读
发表于 2024-08-06 18:23
《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4)》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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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4)》变化都有哪些?
号外号外!新版《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4)》自 2024 年 7 月 15 日起正式实施啦!其中正文新增7条,修订5条。附件主要调整了锚地资源及功能。
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01、新增条款
第十四条 拟进入南槽航道的吃水7米及以上的船舶应当提前向吴淞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吴淞VTS)报告船舶动态和吃水。
第十五条 载运散装液化天然气的船舶,如安全可行,应当尽可能使用南槽航道。
第二十二条 拟进入长江上海段的船舶应当进行车、舵、通讯和应急设备等的测试,确保上述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十六条 总长度300米及以上,或总宽度45米及以上的拖带船队在长江上海段航行时,应当制定航行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
第二十九条 因实施水上交通管制需要对船舶进行疏导时,以下船舶可予以优先保障通行:
(一)邮轮、国际航行集装箱班轮;
(二)载运急需的粮食、能源等重点物资的船舶;
(三)其他需要优先保障的船舶。
第四十条 只要安全可行,小型船舶不应妨碍因受吃水限制只能在南槽航道人工建设段内航行船舶的安全通行。
第四十二条 在航道和警戒区内从事疏浚、测绘作业的船舶应当避免在船舶流高峰时段作业。
02、修订条款
第二十七条 试航船舶应当避免夜间航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制定试航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并提前向主管机关报告;
(二)配备有效的航海图书资料;
(三)开航前完成与船舶航行安全有关的设备检查,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按规定显示信号。
第二十八条 下列船舶应当避免在长江上海段夜间航行:
(一)船龄26年及以上的油船、散装液体化学品船,但双底双壳的油船及达到2型船舶及以上标准的散装液体化学品船除外;
(二)载运闪点小于23℃散装液体化学品的船舶;
(三)载运污染类别为X类强污染物质的散装液体化学品船舶;
(四)载运散装液化气体的船舶。
确需夜间航行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谨慎行驶。
第三十三条 以下船舶之间可利用长江口深水航道两侧边坡100米水域实施交会:
(一)邮轮与集装箱船;
(二)邮轮与邮轮;
(三)邮轮与滚装船;
(四)集装箱船与集装箱船;
(五)集装箱船与滚装船;
(六)集装箱船与载运件(杂)货船。
上述(四)(五)(六)类船舶仅限在26号灯浮至圆圆沙灯船之间利用边坡100米水域交会。
第三十五条 拟在锚地、锚泊点抛起锚的船舶应当提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锚地、锚泊点位于吴淞VTS管理服务区域以内的,向吴淞VTS报告,位于吴淞VTS管理服务区域以外的,向辖区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及其附件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长江上海段”是指”122°29 ′38.6″E经度线和浏黑屋(长江浏河口下游附近)、施信杆(崇明岛施翘河口下游附近)连线之间的长江干线水域,以及 121 °14 ′30″E 经度线(牛棚港高压线)与 121 °55 ′E经度线之间的北支水道。
(二)“边坡100米水域 ”是指长江口深水航道两侧边界线向外各100米水域,其外侧边界线由侧面标标示。该水域可用于第三十三条所述船舶之间进行交会,也可供拖轮、疏浚作业船、引航作业船、测绘作业船使用以及船舶应急操作。
(三)“南槽航道人工建设段”是指NAN CAO 1至NAN CAO 21之间水域,底宽600米,维护水深为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以下6.0 米,其南北边界线由虚拟AIS航标标示(北边界:NAN CAO 1至NAN CAO 9、NAN CAO 13至NAN CAO 21奇数号虚拟AIS航标的依次连线;南边界线:NAN CAO 2至NAN CAO 20偶数号虚拟 AIS航标的依次连线)。
(四)“码头前沿水域”是指码头前沿供船舶进行靠离泊作业的水域,其宽度通常不大于80米。
(五)“避航区”是指由于航行特别危险,船舶应当避离的区域。
(六)“ 大型船舶 ”是指3000总吨及以上或船长100米及以上的船舶。
(七)“小型船舶”是指除大型船舶以外的其他船舶。
03、 特别注意事项
一是调整《规定》适用范围。本次修订将北支水道水域纳入长江上海段水域范畴。
二是明确南槽航道人工建设段范围。
三是调整大小型船舶标准。明确在大小型船舶划分标准中加入船长元素。
四是调整相关锚区范围及边界标识。对九段沙小型船舶锚地、江亚南沙危险品锚地、江亚南沙锚地和圆圆沙应急锚地的边界标识以及吴淞口锚地1号至6号锚泊区的范围和边界标识进行了调整。
五是调整相关灯浮编号及位置。南槽航道航标于2020年进行了调整、新设和更改编号,新规定进行了同步调整更新。
六是调整锚地资源及功能。增设吴淞口锚地0号锚区;将吴淞口锚地锚泊时间缩短至不超过48小时;删除江亚南沙危险品锚地烟花爆竹船锚泊时间限制(24小时);增设圆圆沙应急锚地、吴淞口锚地和宝山南锚地的补给功能。
04、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原文
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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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的新要求。
航行在长江口水域一定要注意遵守新的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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