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发展液化天然气(LNG)动力船舶、电池动力船舶等,加快LNG、电池、甲醇、氢燃料等绿色动力关键技术突破,2030年实现内河船舶绿色智能技术全面推广应用。
内河船舶是航行于我国内河水域以及河海交界区的船舶,主要包括客船、货船、工程船等。
近年来,我国内河船舶大型化、标准化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但在绿色化、智能化等方面与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相比仍有差距。
为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意见》提出,优先发展绿色动力技术,加快推进智能技术研发应用等。
《意见》提出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细化12条具体措施。
一、优先发展绿色动力技术。
积极稳妥发展LNG动力船舶,加快发展电池动力船舶,推动甲醇、氢等动力技术应用。
二、加快推进智能技术研发应用。
要求加快先进适用安全环保智能技术应用,推动新一代智能航行船舶技术研发应用。
三、提升绿色智能船舶产业水平。
加强绿色智能船舶标准化设计,推动内河船舶制造转型升级,构建绿色智能船舶新型产业链。
四、建立健全绿色智能船舶产业生态。
完善绿色智能船舶运营配套设施,推动绿色智能船舶商业模式创新,加强和改进船舶运营管理,强化安全质量管理。
《意见》强调,要鼓励先行先试、加强政策支持、建立评估机制、协同推进实施,确保《意见》落地实施。
具体来说,《意见》指出,积极稳妥发展LNG动力船舶。
加快内河船用LNG发动机迭代升级,完善纯天然气船用发动机产品谱系,发展气电混合动力技术,强化甲烷逃逸和氮氧化物排放控制。
加强LNG动力系统集成和优化设计,重点推动LNG动力技术在沿海、长江干线、西江干线、京杭运河等中长距离2000载重吨以上货船、工程船等应用。
加快发展电池动力船舶。
加强船用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等技术集成和优化,推进高效节能电机、电力系统组网、船舶充换电等技术研究,提升船舶电池动力总成能力和安全性能,重点推动纯电池动力技术在中短途内河货船、滨江游船及库湖区船舶等应用。
以货船为试点,开展标准化箱式电源换电技术研究与应用。
推动甲醇、氢等动力技术应用。
加快船用甲醇发动机研发,降低甲醛等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提升船用甲醇燃料电池功率范围和燃料转化效率,推动甲醇动力技术在货船等应用。
加强船用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储氢系统、加注系统等技术装备研发,探索氢燃料电池动力技术在客船等应用,鼓励采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产生的绿氢。
加快先进适用安全环保智能技术应用。
降低船舶安全风险和船员劳动强度,加快船舶航行、靠离泊、货物装卸、机舱设备监控、快速充换电等智能系统设备研发,推动在航行环境复杂水域船舶上的应用。
提升船舶能效和降低污染排放,加快运营管理、航线优化、智能机舱、排放监控、数据传输等智能系统设备研发,推动在长江干线、西江干线等大型货船、客船上的应用。
推动新一代智能航行船舶技术研发应用。
加强新型数字化智能船用设备研发,开展基于5G网络的“岸基驾控、船端值守”船舶航行新模式研究,重点突破船岸协同下的远程驾驶技术和避碰技术,提升船岸通信能力和安全水平。
研究在通航秩序好、船舶交通密度适中的骨干支线航段客船、货船上率先开展远程驾驶系统技术的试点示范。
加强智能船舶前瞻性技术布局,探索发展自主航行船舶,推动内河航运创新发展。
《意见》要求,到2025年,液化天然气(LNG)、电池、甲醇、氢燃料等绿色动力关键技术取得突破,船舶装备智能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内河船舶绿色智能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形成。
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绿色智能内河船舶设计、建造、配套和运营企业,打造一批满足不同场景需求的标准化、系列化船型,实现在长江、西江、京杭运河以及闽江等有代表性地区的示范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初步构建良性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
内河船舶绿色化、智能化、标准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建立较为完善的产业链供应链。
到2030年,内河船舶绿色智能技术全面推广应用,配套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商业模式等产业生态更加完善,标准化、系列化绿色智能船型实现批量建造,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大幅提升,初步建立内河船舶现代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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