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 主席令(83)第7号 • 1983年9月2日发布,1984年1月1日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维护国家权益,特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
各有关单位:为指导和规范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索赔和理赔工作,根据《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交财审发[2014]96号)规定,经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理赔导则(试行版)》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索赔指南(试行版)》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索赔指南.rar &nb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龚洁琼)9月1日从交通部获悉,交通部31日印发《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提出持续推进船舶结构调整,推进设立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积极开展港口作业污染专项治理,积极推进LNG燃料应用和大力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等11项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政策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船舶与港口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得到有效防
交通运输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工作部署,为切实减轻航运企业负担,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决定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5年10月1日起,取消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临时登记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