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苏海事发布
为保障锚地锚泊规范有序和锚泊调度公平、公开、公正,不断提升锚泊调度管理水平,助力南通水上交通服务高效发展,结合沿江港口锚泊调度工作实际,南通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南通海事局精心打造“阳光锚调”服务品牌。
01实施“阳光申报”,确保公开透明
1.申报主体。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代理人等按照江苏沿江港口锚泊调度中心相关规定,完成锚地使用信息系统用户注册后,均可通过系统申请锚位。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因素需要临时抛锚的,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并做好系统补报工作。
2.诚信申报。根据《南通海事局船舶代理信用管理工作方案》,要求船舶代理依法备案诚信经营,并联合市场监督局、交通运输局开展联合检查执法,打击非法代理,优先接受信用良好且信用管理材料齐全代理的锚地申请。
3.安排原则。本港优先,外贸优先,先申报先安排以及粮油、煤炭等民生物资供应类船舶优先。
4.核准流程。申报单位提前24小时通过“江苏沿江港口锚泊调度中心信息系统”提交锚泊申请(当日12:00至次日中午12:00的船舶锚泊计划,申报单位一般应于前一日中午12:00至当日08:30前提交申请),锚泊调度每日09:00开始审核,严格按照规定数量安排新一天的锚泊计划。
02推行“阳光调度”,确保公平公正
1.倾听申报单位诉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严密衔接对申报船舶到离泊时间,充分利用锚泊有限资源,最大程度满足申报单位合理化诉求。
2.开通对外公众号,对锚泊调度的审批流程、核准原则等各项制度进行公示,同时方便在极端天气、重特大节假日期间发布预警信息,畅通与申报单位沟通渠道。
3.增加锚泊申报单位可视权限。探索在“江苏沿江港口锚泊调度中心信息系统”中增加锚泊申报单位可视权限,每天在锚地管理单位核准锚泊计划后,申报单位可及时了解审核通过的以及未核准通过的船舶信息,增加锚泊调度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督促锚地管理单位公平、公正、合理调度。
03坚持“阳光锚泊”,确保安全有序
1.统筹合理安排锚位,加强长期锚泊船舶综合管理,原则上所有船舶在锚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通过多种有效举措,提高锚地使用效率。
2.加强海事、引航、锚调以及码头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促进锚泊计划、引航计划、和港口作业计划的顺畅衔接,共同维护船舶锚泊秩序以及锚地利用率。
04强化“阳光监督”,确保清正廉洁
1.聘请行风监督员,邀请服务对象参与监督评议。不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走访调研,了解解决服务对象需求和困难。
2.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所有员工均签订《岗位风险防控承诺书》,严格规范员工行为,督促其廉政履职。
3.设置热线监督电话(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0513-59003732;南通海事局纪委办:0513-83507315),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图文丨南通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南通沿江港口锚泊调度有限公司
编辑丨王超、章汉清
审核丨贾亚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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