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发布
船员朋友们,近期受到疫情的影响,船员在培训、考试、发证等方面都遇到了困难,小编也接到很多咨询电话。4月22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了《关于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及其他海事监管工作的公告》。今天小编就从船员最关心的船员考试、证书申办、服务资历认定三方面就公告内容进行了整理,一起来看看吧!
船员考试
1. 相关时限
对船员考试报名所需的“相关培训证明”时限、船员适任考试补考时限、船员适任考试成绩有效期、船员培训合格证考试补考时限,受疫情影响的暂不作要求,2020年1月20日前已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除外。
2. 补考地点
船员适任考试、培训合格证考试实操补考,因负责船员实操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可向任何有相应考试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
3. 补考机会
已报名考试的船员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该次不计入考试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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