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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MARPOL Annex V第10条规定,400 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和核准载运15名或以上人员的国际航行船舶,以及固定或浮动平台,均应备有一份 《垃圾记录簿》。
因此,2018版《垃圾记录簿》仅适用于上述规范的国际航行船舶和固定或浮动平台。
• 同时根据中国海事局海危防 〔2018〕 56号文件规定,MARPOL Annex V 2016年修正案适用于我国沿海航行船舶。
因此,国内航行海船也需要配备2018版《垃圾记录簿》。
案例分析
但是,在近期开展的现场监督执法过程中,却发现很多船员朋友在进行《垃圾记录簿》填写时,存在一些疑问。
让我们通过以下案例来看一看吧!
案例一
未按要求配备《垃圾记录簿》案例二未填写船舶信息或启用时间案例三记录内容涂改或留白
案例二
未填写船舶信息或启用时间
案例三
记录内容涂改或留白
沙发 发表于 2022-04-01 09:09 回复(0)
案例四
垃圾种类未按照《垃圾记录簿》要求填写
案例五
记录时间或数量与接收单据不符
板凳 发表于 2022-04-01 09:10 回复(0)
基于以上,让小编来系统地给您讲讲关于《垃圾记录簿》填写的小细节吧!
干货~干货~干货!
• 垃圾系指产生于船舶正常营运期间并需要连续或定期处理的各种食品废弃物、生活废弃物、操作废弃物、所有塑料、货物残留物、焚烧炉灰、食用油、渔具和动物尸体,但本公约其他附则中所界定或列出的物质除外。垃圾不包括因航行过程中的捕鱼活动和为把包括贝类在内的鱼产品安置在水产品养殖设施内以及把捕获的包括贝类在内的鱼产品从此类设施转到岸上加工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鲜鱼及其部分。
• 垃圾种类:
第Ⅰ部分
A 塑料 B 食品废弃物 C 生活废弃物 D 食用油 E 焚烧炉灰 F 操作废弃物 G 动物尸体 H 渔具 I 电子废弃物
第Ⅱ部分
J 货物残余(对海洋环境无害物质)
K 货物残余(对海洋环境有害物质)
注意:
A至I类垃圾适用于所有船舶,记录在《垃圾记录簿》第一部分。
J和K类垃圾适用于载运固体散装货物船舶,记录在《垃圾记录簿》第二部分。
• 记录内容:
总体来说,分五部分:
地板 发表于 2022-04-01 09:12 回复(0)
具体分以下四种情况:
1.接收:当垃圾被排放至岸上接收设施或其他船舶时:
.1 排放的日期和时间
.2 港口或设施,或船名
.3 排放的垃圾种类
.4 各类垃圾的排放估算量(以立方米记)
.5 负责操作的主管高级船员签名
2.焚烧:当垃圾被焚烧时:
.1 焚烧开始和结束的日期和时间
.2 焚烧开始和结束时的船舶位置(经纬度)
.3 焚烧的垃圾的种类
.4 焚烧估算量(以立方米计)
3.排放入海:当根据《防污公约》附则Ⅴ第4、5或6条将垃圾排放入海时:
.2 船舶位置(经纬度)。注意:对于货物残留物的排放,包括排放开始和结束的位置。
.4 各类垃圾的排放估算量(以立方米计)
4.排放或落失:垃圾因意外或其他异常情况排放或落失入海时,包括按照《防污公约》附则Ⅴ第7条的情形:
.1 发生的日期和时间
.2 发生时的船舶所在港口或位置(经纬度、水深,如知道)
.3 排放或落失的垃圾的种类
.4 各类垃圾的估算量(以立方米计)
.5 排放或落失原因及一般说明
关于数量:
船上的垃圾量应以立方米估算,如可能,按照种类分别估算。《垃圾记录簿》中多次提及垃圾的估算量。垃圾估算量的精准度尚有待解释,这是公认的。估算量在垃圾处理前后会有所不同。一些处理程序可能无法进行数量估算,比如,食品废弃物的连续处理。在记录和解释既有记录时应对这些因素予以考虑。
5楼 发表于 2022-04-01 09:12 回复(0)
总结归纳
如果觉得还不够简单明了,那请按照此易犯错误清单“对号入座”吧~
6楼 发表于 2022-04-01 09:13 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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