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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
今年5月中旬,LG通过山东一家中介公司上了一艘走龙口——平泽航线的集装箱船,当时签合同时,其中有一条“船停泊15日/月以上,船员拿当月工资的70%。”。LG以前没遇到过这样的条款,询问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这样的机会很少。”
结果,在过去的四个月里,因修船,船上的兄弟们只拿到了两个月的全额工资。
想问一下:这样的问题在其它公司是否也存在?这样的条款是否合法(必竟修船时间,他们也不能离开嘛!)?
沙发 发表于 2006-09-16 07:37 回复(0)
小叶子
板凳 发表于 2006-09-16 12:32 回复(0)
新时代海嫂
地板 发表于 2007-01-28 21:25 回复(0)
佑鱼宝贝
5楼 发表于 2007-02-02 14:17 回复(0)
6楼 发表于 2007-02-07 12:56 回复(0)
jlyydoctor
7楼 发表于 2007-05-24 10:01 回复(0)
jinhuayjh
8楼 发表于 2007-05-25 09:22 回复(0)
我爱我家
9楼 发表于 2007-06-04 09:53 回复(0)
MARINE-LQ
真的另人寒心啊!!!!
10楼 发表于 2007-08-01 19:08 回复(0)
现实???
11楼 发表于 2007-09-20 09:35 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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